友谊新闻
我院落实伦理互认工作 为医药创新产业发展提速
为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高医药科技创新效能,加速临床研究启动,我院积极响应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医管中心关于深化伦理互认和建设伦理互认联合体的政策要求,从扩大伦理互认范围和提高伦理会议审查频率两方面入手开展工作,推动伦理审查效率不断提升。
扩大伦理互认范围
在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的基础上,我院对多中心临床研究的伦理互认范围进行了扩大调整,将在全国范围内接受伦理互认,进一步优化伦理审查程序,提高伦理审查效率。
北京市63家联盟单位中具有主审资格的医疗机构作为组长单位,在组长单位已通过伦理审查的情况下,可以认可组长单位的伦理审查结果,原则上采用简易审查方式进行审查。
北京市63家联盟单位中不具有主审资格的医疗机构作为组长单位,或者京外其他医疗机构作为组长单位,如果组长单位符合以下条件,在组长单位已通过伦理审查的情况下,可以认可组长单位的审查结果,原则上采用简易审查方式进行审查。
牵头机构为三级甲等医院,并且符合以下三点的任意一点:
(1)提交伦理审查时,牵头机构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排行榜的年度排名为全国100名(含100名);
(2)牵头机构为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牵头机构伦理审查体系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CAP)或发展伦理审查能力战略行动(SIDCER)或美国人体研究保护项目认证协会(AAHRPP)认证。
提高伦理会议审查频率
为了保证伦理审查质量,提升伦理审查效率,自2024年起,我院伦理委员会将按照每月4次会议审查的频率执行,即每月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 Trial,IIT)和企业发起的临床试验(Industry-Sponsored Clinical Trial,IST)项目伦理会议审查各2次。
北京友谊医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能力介绍
1、伦理前置
北京友谊医院伦理前置启动于2018年,即在未获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通知书之前,完成机构立项后即可进行伦理审查。
2、伦理审查互认
2019年,医院作为北京市首个伦理协作审查互认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伦理互认,2020年成为北京市首批医学伦理审查互认联盟成员单位。
3、伦理认证资质
医院于2015年通过发展伦理审查能力战略行动(SIDCER)国际认证,提高伦理审查水平及规范审查流程,与国际接轨。2022年通过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体系(CAP)认证,进一步完善医院的受试者保护体系。
未来,我院将按照政策引导,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带领下,继续贯彻落实伦理互认工作,提升伦理审查互认效率和质量,切实服务医药健康产业和科技创新,助力医院临床研究提质增效。
(科技处)